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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关于纺织及鞋类产品的CMR限制物清单

发表时间:2019-04-02

  2018年10月12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(EU)2018/1513,对欧盟REACH法规(EC)No1907/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、致基因突变、致生殖毒性(CMR)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规定。根据法规,这些物质将会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,同时会新增附件12,该条例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。以下是修正案的要点:
 
 
  范围
 
  受限制的化学物质适用于以下供消费者使用的产品:
 
  服装或相关配饰;
 
  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,与人体皮肤接触程度与衣物类似的衣物以外的纺织品(不包括“一次性纺织品”,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,且不打算在后续使用时,用于相同或类似目的);
 
  鞋类;
 
  然而,这些限制物质不适用于以下产品:
 
  仅由天然皮革,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装,相关配件及鞋类,或服装、相关配件及鞋类部件;
 
  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装饰附件;
 
  二手的服装、相关配件,及除服装和鞋类以外的纺织品;
 
  用于室内使用的地毯和长条地毯,能覆盖全部地板的地毯及纺织品地板覆盖物;
 
  (EU)2016/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,相关配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;
 
  (EU)2017/745管控范围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、相关附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。
 
 
  限制物质
 
  除了法律之外,目前,中国也已经构建了完整的法规标准框架,包括通用标准,产品标准,测试标准和生产实践标准。其中特别提出了符合性声明(DOC)和标签要求,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,如下图所示:
 




 
 
  备注:上述要求不影响REACH法规附录XVII或其他应用于欧盟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任何更严格的限制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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